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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网站(简称“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对行业信息员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烟草行业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的多元化投资管理机构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部分直接投资企业对网站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信息员选聘及职责
第三条 网站编辑部向烟草行业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的多元化投资管理机构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部分直接投资企业聘请网站信息员。 第四条 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的多元化投资管理机构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部分直接投资企业按照信息员的条件要求,选定专人作为网站信息员,报网站编辑部审核备案,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组建和管理所属多元化企业信息员队伍。 第五条 信息员应具备的条件:政治理论水平较高、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从事多元化投资管理工作,并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现代化办公设备的操作能力。 第六条 网站编辑部对上报的信息员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信息员发放网站信息员聘书。 第七条 信息员负责及时报送反映本地多元化投资管理工作或本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信息;负责联系并组织所属多元化企业信息员撰稿,审核所属企业信息员稿件;负责将本地多元化投资管理工作和多元化企业的信息,按栏目要求编辑后,统一上传至网站信息发布系统。 第八条 各单位信息员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换,如有变更,要及时上报网站编辑部。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九条 信息员报送的信息内容包括各单位及所属多元化企业在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投资管理、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工作动态、经验交流、理论探讨等。 第十条 每月报送新闻体裁稿件不少于 2篇;每月报送非新闻体裁稿件不少于 1篇。 第十一条 须使用专属帐号登陆网站信息发布系统(http://news.ctimc.com),按照操作规范,上传稿件。 第十二条 报送的新闻类稿件必须真实、准确、及时。稿件内容涉及重大事项的,须经本单位相关领导审核。稿件中引用国家局领导未公开的讲话或指示、批示,须经该领导或其秘书审核后再行投稿;引用的讲话或指示、批示已经在行业内媒体上公开发表过的,无须经该领导或其秘书审核。所有通过网站信息发布系统上传的稿件,一律视为已经过发稿单位的审核。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根据本办法制定的网站新闻稿件采编要求及规范见附件 第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网站新闻稿件采编要求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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